為了落實居住正義,行政院通過修法內容,將調整所得稅法中『短期持有』的定義,避免投機客的炒作,以及利用法人的身分來逃稅,其中將預售屋納入未來房地合一課稅範圍最為引人注目!
修法方向 :
- 個人或法人持有房屋2年內轉手課稅45%
- 個人或法人持有房屋2年~ 5年內轉手課稅35%
- 預售屋、特定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 ( 稅賦將可望比現行併入個綜所稅更高)
- 若是自願出售,也是轉手後有獲利和在5年內轉手的才會被課重稅。
根據立法院於2020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的修正案,預售屋的紅單交易將被禁止,未來紅單將回到本身『小訂』的性質,不得轉售其他人,避免房地產炒作,很多房地產達人都說靠著轉賣預售屋紅單可以致富,政府也宣示要積極圍堵紅單的私下交易。修正案還包括實價登錄揭露到門牌,房地產交易的資訊會更加透明。
紅單是什麼?為什麼可以轉賣賺差價?
紅單介紹
早期建商在尚未取得建照前預售房屋,向有意購屋者收取部分訂金(小訂),再開『購屋買賣預約單』或『購屋買賣訂購單』,單子的顏色都是紅色或粉紅色,因此就被稱為紅單。由於建商在未取得建照前,還不能確定價格,以至無法簽訂詳細契約,因此紅單的原意是作為購屋者下訂的付款證明,也代擁有預售屋的優先購買權。等建照核准並確定出售價格後,購屋者仍有意願購買,再依約訂時間補足訂金並正式簽約,若不願意購買,可憑紅單退回已支付的訂金。
紅單炒作
紅單炒作的原因,就在於它有獲利的空間,且持有成本很低。付完小額訂金後,在建照尚未下來前轉售,可加價3~5成,在熱門戶型甚至可有1倍多的價差,就算無法轉售,也可要求退訂,對投資客而言幾乎是零成本。因此建商在潛銷期即建案在市場上廣告公開前,一些VIP客戶、建案廣告商、投資客或具有訊息掌握優勢的代銷業者等,就會互相通知,一起掃光紅單,之後在逐批轉售,紅單交易也因此炒高建案市場的熱度及價格。
在建照尚未核准前的銷售行為,因買家還無法確認購買之標的物實體,當廣告與實體有實質或認知差異時,即可能涉嫌廣告不實及以欺罔行為影響交易秩序之嫌,可能會觸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、公平交易法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、消費者保護法等。
目前修法通過禁止紅單交易,是採低密度管制,也就是家庭成員之間轉讓,如 : 父母轉讓給子女、配偶間,並不會觸法,若是將紅單契據轉讓第三人者,將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紅單屬於『小訂』,未來在開立紅單時,也規定要註明戶別、金額,建商不得約定保留出售,除了阻止建商賣紅單外,也為了保護真正透過紅單保有優先購買權者,在紅單炒作房價操作下,成為被取消紅單權力的犧牲者。